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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的督查通報
平政督字〔2021〕15號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縣直各部門,駐平區(qū)(市)屬各單位:
10月26日,縣政府督查室對我縣部分社區(qū)、商場超市、車站、個體診所、民營醫(yī)院等疫情防控重點場所進行實地督查,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好的方面
從督查情況看,各有關部門(單位)能夠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(qū)、市、縣關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,迅速行動,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。特別是城關鎮(zhèn)及時發(fā)動社區(qū)(村)干部對外來人員進行勸導管控。絕大多數商超疫情防控意識明顯增強,嚴格落實測溫、登記、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。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有力有效。
二、存在的主要問題
一是疫情防控意識有所松懈。督查期間,疫情防控人員對進入小區(qū)(地下車庫)人員不進行測溫、行程碼查驗、登記,車輛進出無人問津。如,康湖水岸小區(qū)。個別超市收銀員防控意識淡薄,上班期間佩戴普通棉質口罩,存在感染風險。如,陽光樂購超市。個別廣場存在群眾不戴口罩、扎堆聚集現象。如,政法廣場、玉皇閣市場。
二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。督查期間,測溫人員個人防護措施做得不到位,未配備一次性手套,車輛、人員信息登記不規(guī)范,記錄模糊、不全面。如,陽光城市花園、唐徠灣、上和城、明月新村、康湖水岸小區(qū)。部分小區(qū)門口超市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,對進入人員不聞不問,對不佩戴口罩的群眾也未及時提醒。
三是疫情防控宣傳不到位。督查期間,部分重點場所未張貼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》(第12號),工作人員對公告內容不了解,如,平羅汽車站、錦熙果俊賓館、美辰商務酒店。部分小區(qū)未將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》(第12號)張貼在醒目位置。如,錦繡華城、明珠嘉園、上和城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復雜性、嚴峻性和緊迫性,堅決克服麻痹思想、厭戰(zhàn)情緒、僥幸心理、松勁心態(tài),全面落實縣委、政府安排部署,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重要的政治任務,抓緊抓好抓實抓細,鞏固好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。
(二)加強人員管控。廣泛動員社會組織、志愿服務等力量,積極投身防控工作,對外來人員開展網格化、地毯式排查,不留空白、不留死角,做到逢車必查、逢人必檢,同時配備紅外線測溫儀、消毒液、口罩等必備防疫物資,切實做好體溫檢測、消毒消殺和信息登記等工作。
(三)強化宣傳引導。采取懸掛標語橫幅、出動流動宣傳車、配備小喇叭、張貼公告、推送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,大力宣傳疫情形勢、防控措施、防疫知識等,做到廣而告之家喻戶曉,營造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社會氛圍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平羅縣人民政府督查室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2021年10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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